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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镇安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机构建设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az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安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镇安县前街100号,邮箱地址:zazfw@qq.com,邮编:711500,联系电话:0914-53252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学习领悟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国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334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65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627条。办事服务50465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48524件,法人办件量1941件。收到互动交流留言308条,办结291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县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均在规定答复时限内完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有关程序,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认真做好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网站运行正常,以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增强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舆论引导功能,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同时,我县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通过“镇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及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督查监管机制,按季度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认真履行门户网站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对门户网站进行安全维护、检测和检查工作,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7234

增5

3327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451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653

减27

10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减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

3328.2871万元(人民币)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45 

2 

 0

 3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45 

 0

 2

 0

3 

7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24

 45

 0

 2

 0

3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2

 0

0

11 

1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文件公开及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解读内容质量不高;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部分单位对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执行中存在差距。

(二)解决方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扩大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三是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规范统一。四是加强对乡镇和部门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尽职尽责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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