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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1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陈忠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宗地:66.83

房屋:93.08

住宅

2

孙正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迎宾路

宗地:215.47

住宅

3

张永银;吴王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大坪镇红旗村二组

宗地:409.10

房屋:309.12

住宅

4

徐光键;肖莎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二组

宗地:122.39

房屋:535.06

住宅

5

徐光进;邱金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二组

宗地:122.43

房屋:530.39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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