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本站监测活动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本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其检验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监测结果均具有良好的监测数据“五性”。
2、本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从事各项检验检测活动,并对相应的检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保证监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部门、个人和外来因素的干预。
3、本站建立了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4、本站监测工作严格遵守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规范的工作原则,保证监测结果和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5、本站承担为客户技术和监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义务,尊重客户知识产权,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6、本站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我站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镇安县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