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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环境环境监测站质量方针与目标公示

1 质量方针

本站的质量方针: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工作高效、服务规范。

行为公正——不受任何压力的影响,保持监测工作客观独立、公正公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方法科学——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和其他被证实的方法;

数据准确——监测结果的准确度满足约定方法的要求;

工作高效——严格按合同的时间要求进行监测,及时提交监测报告;

服务规范——以“用户至上”为宗旨,以“诚实守信”为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向用户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2 质量目标  
2.1 管理体系目标

本站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国认科〔2017〕124号)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争取实现实验室环境和技术装备现代化,监测、监控、数据处理信息化,拓展与强化应急监测、生态监测体系,使我站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在省、市内同级环境监测站中处于领先地位。

2.2 监测质量目标

监测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它缺陷率小于1%;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大于99%;

承诺的监测时限完成率大于98%;

客户满意率98%以上;

仪器设备完好率大于98%,周检率100%;

监测事故率小于0.2%。

镇安县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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