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公示的通知》(陕秦岭办函〔2021〕166号)文件要求,现就陕西省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涉及我县的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0914-533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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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秦岭范围采石矿山(持证类)目录
附件2:秦岭范围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