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辅助浏览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2-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生辉

宅基地使用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四组前街

宗地:261.77

住宅

2

杨生魁

宅基地使用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四组前街

宗地:113.18

住宅

2

杨根有

宅基地使用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四组前街

宗地:112.76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6日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