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永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第一组长:冯朝勇 县委书记
组 长:袁礼锋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吴春亮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副 组 长:刘学智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王德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培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叶雪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董建莉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余红松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代主任
张 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冯 锐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小乐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吴 刚 县人武部政委
汪盛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安庆芳 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
刘家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黄祥卫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冷先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金 辉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马 博 县政府副县长
焦荣煜 县政府副县长
吴忠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周忠海 县政府副县长
姚 萍 县政府副县长
刘云霄 县政府副县长
杨超刚 县政府副县长
朱鸿雁 县政协副县级干部
李伯承 县政协党组成员
刘作荣 县政协副县级干部
龚英博 县政协党组成员
李绍华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成传东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齐承立 县政府党组成员、木王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
成 员: 张本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会副主任
方 震 县委办公室主任
戴 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成 县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蔡 谦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 俊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毛浓林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解启东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段少华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家升 县总工会副主席
江 栓 团县委书记
倪 丽 县妇联会主席
樊海峰 县工商联主席
邬少安 县科协主席
陈玉杰 县法院副院长
田理农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明轩 县发改局局长
朱荣纬 县科教局局长
吴 超 县经贸局局长
方英俊 县公安局副局长
项行安 县民政局局长
杨 俊 县司法局局长
苏 明 县财政局局长
韦 东 县人社局局长
李相林 县资源局局长
董作地 县住建局局长
贺国印 县交通局局长
郭传宏 县水利局局长
刘声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发卿 县文旅局局长
王云喜 县卫健局局长
孙晓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如意 县应急局局长
朱建武 县审计局局长
刘建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撑柱 县林业局局长
谭显根 县统计局局长
刘永和 县医保局局长
魏 林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仁武 县城管局副局长
王芳杰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刘佐健 县供销社主任
王晓明 县残联理事长
陆顺民 县移民办主任
朱荣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杨祖庆 县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王 琪 县电力局局长
王 琪 县人行行长
邓大海 县农商行董事长
班玉忠 县农行行长
董 萍 县工行行长
李卫昌 县农发行行长
李晓东 县长安银行行长
王 刚 县电信公司经理
曹 杰 县环境局局长
王卫东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周焕成 县气象局局长
李 晖 县移动公司经理
唐 辉 县联通公司经理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检查五年过渡期内政策衔接和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吴春亮、王德平同志负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魏林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部门、镇办抽调,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计划,负责沟通协调、指导及推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等。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沟通,配合做好国家、省、市指导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负责推进相关具体工作。各工作组按照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本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对本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各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一)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王德平
副 组 长:刘声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发改局、科教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统计局、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供销社、残联、人行等。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制定产业振兴规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质量,推动区域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扶持指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群众增收;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逐步形成完整的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支持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壮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创业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刘学智
副 组 长:韦 东
牵头单位:人社局
成员单位:组织部、统战部、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发改局、科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残联、供销社等。
职 责:负责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统筹推进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居民就业计划,创新农民培训形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渠道;积极搭建用工信息平台,推动人岗对接,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培育发展社区工厂、扶贫车间,促进脱贫群众充分就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和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董建莉
副 组 长:蔡 谦、韦 东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社局
成员单位: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团县委、妇联、科协、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农办)、科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村组织振兴和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基层组织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经济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考核工作;落实乡村人才振兴政策文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措施,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乡村干部、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素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村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张 洋
副 组 长:解启东、刘声文、项行安
牵头单位:政法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团县委、妇联、科教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残联、信访局等。
职 责:研究制定乡村社会治理规划,加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加快创建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探索推进“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机制,完善乡村自治制度,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自治基础作用、智能化建设支撑作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冯 锐
副 组 长:李 俊、胡发卿
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
成员单位:统战部、团县委、妇联、科协、科教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有效衔接工作,研究制定文化振兴规划;加快创建全国乡村“复兴少年宫”试点县、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县、省级文明县城,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加强农民培训教育,整体提高村民文化素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教育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规范村民行为,推进移风易俗;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收集、整理和发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马 博
副 组 长:曹 杰、贾明轩、刘声文
牵头单位:环境局、发改局(秦岭办)、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科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林业局、卫健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等。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村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研究制定生态振兴规划;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深入整治秦岭“五乱”问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进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自然生态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王德平
副 组 长:刘声文、李相林、董作地、贾明轩、魏 林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科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电力局等。
职 责:负责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考虑全县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建设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类型,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分类推进乡村建设;统筹做好农房、生产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规划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工作组
组 长:王德平
副 组 长:魏 林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
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发改局、科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残联、人行等。
职 责:负责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工作,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相关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苏陕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机制,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推进机制
(一)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领导小组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问题实行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领导小组会议包括领导小组例会和专题会议。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提出,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和负责日常工作副组长审定。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领导小组例会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相关部门工作进展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组长授权的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机制。根据第一组长、组长指示要求,筹备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收集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报送的审定事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形成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每季度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各相关部门每季度梳理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计划,形成专题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好任务督促落实工作。
(三)各工作组运行机制。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本组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各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召集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镇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有效衔接工作,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书写崭新篇章。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是全县落实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单位,要切实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厘清各层级各环节责任,实行专人负责,严格责任倒查。各镇办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履行好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持续改进作风。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镇办要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深入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自觉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以过硬作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牵头,各工作组配合实施,常态化对镇办、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考核奖惩,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倒逼各类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中共镇安县委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