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坪镇、云盖寺镇、达仁镇、茅坪回族镇、永乐街道办事处,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2022年8月24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877.48695万元,包括省级专项资金119.4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万元,收回项目结余资金12.02695万元、互助资金协会注入资金576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收到计划后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陕乡振发〔2021〕15号)、《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一)产业发展类
1.安排19.46万元用于柴坪镇标准化茶园基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
2.安排20万元用于云盖寺镇魔芋种植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
3.安排15万元用于达仁镇玉泉村茶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交通局主管。
4.安排20万元用于茅坪回族镇元坪村畜牧养殖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交通局主管。
5.安排15万元用于永乐街办北城社区板栗核桃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交通局主管。
6.安排497.02695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户庭院经济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林业局、市监局、乡村振兴局、电商服务中心、特产中心、畜牧中心配合,各镇办负责实施。
7.安排200万元用于云盖寺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由乡村振兴局主管,云盖寺镇负责实施。
(二)基础设施类
安排30万元用于永乐街办太坪村蚂蝗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局主管。
(三)其他类
安排61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主要实施2022年中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各项目主管单位收到计划后,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工作,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报账率在10月15日前达到100%。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22264(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574145142@qq.com
办公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34号
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