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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 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省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镇脱领组办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中省提前下达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7万元项目安排意见予以公告(见附表),公告期为10天(2020年2月26至2020年3月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4—5322061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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