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全市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防汛防疫工作视频会,会上王市长就市秦岭办暗访警示教育片中反馈我县永乐街道办乾佑河非法采砂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县秦岭办也就该问题以镇秦保局发〔2022〕1号交办于我局。现场整改工作已于7月28日完成,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7月25日,我局收到镇秦保局发〔2022〕1号交办“永乐街道办孙家砭村移民搬迁点附近实施的乾佑河水毁修复工程,在铁路、高速路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取石,威胁高速、铁路桥梁安全,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限定范围内采砂”问题。
二、整改目标:
停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河道“四乱”问题;恢复河道环境;查处河道非法行为。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前往永乐街道办孙家砭村,停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撤离河道采砂、筛沙设备,回填采坑。(2022年7月28日前)
2.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积废料,封堵下河通路,恢复周边环境至原貌。(2022年7月28日前)
3.对该处河道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2022年9月28日前)
四、措施落实:
经调查,该处河道非法采砂责任人为宋长贵,近期负责村委会对面跨河大桥西120处河堤水毁修复及7月19日涨水造成的过河路面垮塌抢修项目施工。
两处水毁修复均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宋长贵在实施两处水毁修复过程中,于7月20至21日利用三台挖掘机、两台装载机、五辆双桥车在河道采挖砂石料200余立方用于铺垫施工便道,河道采砂行为未在村组报备,也未取得审批手续,砂石料未对外出售,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得知到该区域河道近期无其他河道采砂行为。
宋长贵在河道盗采砂石属违法行为,但其采砂方量不满足刑事立案标准,故该违法行为由我局进行立案查处,对于宋长贵在永乐街道办孙家砭村河道实施“乱采”、“乱建”违法行为,违反《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一是对宋长贵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镇水停字〔2022〕第6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河道盗采砂石、无审批手续施工作业,撤离河道机械,清理河道障碍,恢复周边环境,在未取得审批手续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二是对宋长贵河道“乱采”、“乱建”违法行为调查走访取证,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三是要求永乐街道办孙家砭村从严履行河长制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河道巡查力度,落实专人督促手续办理及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该处河道环境问题非法采砂、非法施工已停止,河道环境已恢复,环境问题整改已完成。同时我局以《镇水立字〔2022〕第63号》,对该处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目前案件办理正在依法推进。
特此公示。
镇安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