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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遗失编号:2023第1号

权利人刘治祥,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罗家营村一组(原黄家湾乡罗家营村六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镇林证字(2008)第01268号。

权利人段隆政,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镇凤凰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号:镇林证字(2011)第12317号。

权利人邹勇,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木王镇米粮寺村九组(原余师乡文家庙村四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43837号。

权利人汪自成,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黄土岭村一组(原东川镇)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45896号。

权利人孙栎杰,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宏华街安居楼3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因年代久远未能查到相关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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