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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32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毛兆瑜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米粮镇八一村三组

宗地:167.07

房屋:276.92

住宅

2

谢镇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二组

宗地:220.00

房屋:451.29

住宅

3

叶永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大坪镇龙湾村七组

宗地:124.99

房屋:124.99

住宅

4

镇安县公安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木园村一组

宗地:20275.00

房屋:9297.85

监教场所

5

谢光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合村二组

宗地:210.59

房屋:387.71

住宅

6

陕西木王森林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木王镇桂林村七组

宗地:4089.00

房屋:10029.06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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