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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11日到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2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在县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各类文件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进行审查,由相关股室、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按照要求发布信息。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严禁国家秘密信息网上发布,做好信息发布统计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操作学习,提升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5.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二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2.改进措施。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继续完善和规范网站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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