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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股室:

现将《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实施。

附: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1226

 

 

镇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食药监发[2017]209号文件和1225日晚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任务,夯实责任,预防和遏制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检查自20171226日起至2018320日结束,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20171226日至1229日)。制定方案、组织动员阶段。

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股室结合实际,制定“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201812日至220日)。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

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股室要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2018221日至320日),总结巩固阶段。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股室按责任片区,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确保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重点区域及品种

    针对“双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凉拌菜、保健食品、药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农家宴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连锁餐饮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年夜饭供餐等为重点单位,全面做好检查排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及方法

 1.全面检查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主要杜绝以下行为:

一是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行为;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三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四是不按规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五是拒不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察指令、抗拒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的;六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七是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八是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一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十二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产地准入证明检查,检查检疫证明及品质检验等合格证明。

3.严防抗生素、禁用化学物及农药残留超标产品流入市场;

4.加强对医疗、药品、美容服务、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夸大宣传、广告执法、各类促销广告等事项的检查的力度;

5.加大对食品感官异常以及标示、标签可疑,未经进货查验的食品的抽检,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立案查处。

6.加强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的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检查,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互联网销售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7.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事件发生;

8.加强化妆品流通企业的检查。重点对批发市场、超市、美发美容店、专营店监管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建民任组长,杨勇、汪杰、王琦、李俭、庞世庆、孙炜、金魁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应急协调股),负责具体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和情况收集。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局相关股室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按照辖区管理原则[镇市质监发(201751],紧密结合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的“元旦、春节”食品药品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办法。

2.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在巩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城”的基础上,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股室要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辖区的高风险品种、聚餐人数多的场所以及食品经营、涉药经营的渠道、流通、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督办整改,确保食品药品行业不出安全事故。

3.加强值班,保持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正副班责任人值班值守制度,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电话:53223155312331)。

4.各镇(办)市场监管办,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局相关股室于2018318日前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县局应急协调股(电话53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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