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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吉庆等任免职的通知

镇政任字〔2018〕1号

2018年5月8日县政府决定,任命:

徐吉庆为县政府机关事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先莹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塔云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小平为镇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宁远栋为镇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祖庆为县商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招商服务局局长职务;

徐吉平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柴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涛为县公安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茂惠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邢显民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军为县风凸岭隧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国为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魏冰为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招商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夏义薪为县农业局副局长;

刘德权为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站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登涛为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监理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绪斌为县招商服务局局长,免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马锋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杰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栋为大坪镇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大坪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王茜为大坪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柳坤为月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长(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邢光明县商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南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华朝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转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承印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田启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仁武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梓梁云盖寺镇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主任(所长)职务;

杜明云盖寺镇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尹峰大坪镇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主任(所长)职务,改任大坪镇副主任科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朱敏柴坪镇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任职务;

蔡华木王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张波月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长(所长)职务。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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