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战部《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报告》(镇统发〔2021〕22号)及镇安县扶贫开发局镇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镇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扶发〔2018〕76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44万元下达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受理人:罗霞
监督电话:0914-5322651 12317
地址:镇安县迎宾路天坤世纪豪城
镇安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