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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关于上报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

镇司字〔2021〕67号

市司法局:

按照《商洛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司函〔2021〕17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立即印发了镇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镇司函〔2021〕35号),经各镇办、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全面梳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8件。经过清理汇总,保留19件,修改0件,废止5件,失效7件,其中涉及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类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2件。现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上报,请予审查。

特此报告。

附件:镇安县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镇安县司法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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