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37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镇安县第二幼儿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青槐社区 |
宗地:2043.47 房屋:6373.93 |
科教 |
|
2 |
代锋 |
宅基地使用权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新城社区三组 |
宗地:151.14 |
住宅 |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