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长会,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青铜关镇前湾村七组(原柏胜村二组)林权证书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9107号。
权利人明安定,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云盖寺镇黑窑沟村五组林权证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0413号。
权利人张开均,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大坪镇小河子村一组林权证遗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1112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声明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