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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城区学校校长竞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寒假期间将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城区学校校长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镇安县初级中学、第二中学、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校长。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五年内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格次以上。

2、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相应层次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4、必须具有五年以上乡村任教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竞聘:

1、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受处分影响期内的。

2、近三年所任学科成绩综合考核为县、镇同类学校末位的。

3、2021年1月以来师德师风方面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4、2021年出勤率低于90%的。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胜任校长职务的。

三、申报对象

1、申报镇安县初级中学、第二中学校长职位的,必须是现任或曾任镇办中心校校长、中学(含九年制)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镇安中学、职业中学、县初级中学、第二中学副校级以上人员。

2、申报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校长职位的,必须是现任或曾任镇办中心校、中学(含九年制)、中心小学校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级以上人员。

四、竞聘程序

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公开答辩—民意测评--初定人选—组织考察—廉政鉴定—公示任命。

五、竞聘办法

1、竞聘成绩采用百分制,由4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社会评价和竞聘单位职工民意测评各占10%。社会评价由科教局党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各10人,教职工代表20人进行测评。评价和职工测评满意率最高者得10分,第二名以后依次递减1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各职位前5名者方可进行公开答辩。公开答辩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公开答辩满分均为百分制,各按50%和30%的比例计算成绩。

3、以综合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开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4、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比例不低于1:5,公开答辩人数与竞聘岗位必须达到1:3,否则不能进行公开竞聘。在无法组织竞聘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补缺的职位,由科教局党委采用民主推荐或组织提名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8日8:00--12:00。

报名地点:县科教局办公室。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9日9:00-11:00。

答辩时间:2022年1月30日8:00-12:00。

地    点:第三小学。

特此公告

镇安县城区校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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