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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遗失编号:2022第16号

权利人耿利剑,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南新街信用联社住宅楼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镇安县字第00002794-2312号。

权利人镇安县久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迎宾路(新车站)土地使用证丢失,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镇土国用(2010)第031号。

权利人方汉华,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木王镇米粮寺村八组(原余师乡文家庙村三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43554号。

权利人张用成,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达仁镇双河村三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26995号。

权利人兰金传,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达仁镇狮子口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25838号。

权利人杜胜田,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达仁镇春光村四组(原达仁镇水利村五组)个人林权证书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25597号。

权利人程涛,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永安路8号铅锌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楼5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镇安县房权证永乐镇字第34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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