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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盖寺
机构简介

人大、政协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办人大、政协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业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归并整合原镇农牧综合服务站、林业站、水务站和社会事务服务站中的扶贫开发中心职能)。

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编制、人事、纪检监察、统战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群团及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镇办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村级财务及各类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

社会保障服务站

一、社会保障岗

   (一)负责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和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实施。

 (二)负责单位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审核上报,缴费调拨计划的下达和按时足额上缴。

 (三)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年度缴纳计划的下达和收缴。负责员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上缴、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基金按规定划拨员工个人帐户。

(四)负责退休员工养老金的核定、审批,协同各级部门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员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住院医药费的报销、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核定和支付工作。 

(六)负责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并承办员工工伤的认定、劳动鉴定。

(七)负责社会保险收支管理制度的拟定和实施,编制基金的预决算,上报公司各单位财务会计和出纳。

(八)负责调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办理。

二、民政服务岗

(一)贯彻执行上级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救灾救济、慈善、优抚安置工作。

(三)民政资金审核及发放。

(四)弱势群体救助扶持及老龄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及村务公开。

(六)殡葬、残疾人、精神病人管理。

三、农牧水务服务岗

(一)宣传贯彻各项“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抓好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二)当好农民科技参谋,送技术、送信息上门伟群众做好科技服务。

(三)举办或组织农民参加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牧水产业的生产水平。

(四)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五)做好水利发展规划,进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抗旱业务工作和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工程设备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岗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防汛防滑、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监督治理职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二)负责辖区企业单位、重要林区和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五)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六)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镇办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为副科级规格,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

司法所

1、负责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

2、人民调解工作;

3、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对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4、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承办主管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护稳定办公室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民事纠纷排查与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服务等工作。

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负责产业发展、镇村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护、工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民政、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

2、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含小作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含食品摊贩)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城乡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家庭宴席的申报、备案、监督和检查。

5、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许可的受理和初审;负责受理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工作。

6、在县局的统一管理下,开展一般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县局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7、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完成计划抽验、监督抽验和评价抽验任务,规范管理检测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

8、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违法广告的监测报告工作。

10、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有关情况的调查摸底统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收集报告。

1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做好健康检查,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12、落实各级政府制订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配合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承办县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全镇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

2、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企事业单位上缴款,各项基金(资金)征管工作;

3、切实做好各种税款征收管理工作;

4、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对全镇镇有资产预算外资金及专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6、负责机关公有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定期盘点核实,避免公有(集体)资产的流失; 
      7、负责对全镇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辅导培训,协助管理好企业会计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旅游服务站


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宣传、教育、培训等。云盖寺古镇文物管理、广播电视管理。

联系我们

地址:镇安县云镇街

电话:0914-5683311

工作时间:早8:00-18:00

责任人:蒋维杰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蒋维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传文

镇政府副镇长冉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白宗涛

党委副书记张亚莉

组织员李瑞

人大主席张浩

武装部长徐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