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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
时间: 2015-12-11 14:50 来源: 镇安县旅游局 浏览:

2015120 中国共产党商洛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市委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研究了商洛美丽乡村建设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建设美丽商洛的重心所在。商洛要美,广大农村必须美。近年来,我市农村面貌不断取得可喜变化,但总体建设水平还不够高。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以更高标准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更好促进美丽商洛建设。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着力建设富裕商洛的源泉所在。商洛要富,农村蕴藏着巨大潜力与空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我市生态优势,加快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更好促进富裕商洛建设。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更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着力建设幸福商洛的关键所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努力建设幸福商洛,农村始终是难点。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有利于以更高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发展,不断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与农村群众幸福指数,更好促进幸福商洛建设。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坚持以繁荣农村、提升农业、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主线,以改善人居环境、壮大特色产业、弘扬文明新风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支撑,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建设环境美、经济强、民风好,宜居、宜业、宜游的商洛美丽乡村。

3.主要原则

——科学规划,梯度推进。强化规划和标准的指导引领作用,根据村庄发展基础及发展前景,结合镇村设置调整、陕南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小城镇建设,按照“全国美丽乡村”、“秦岭美丽乡村”、“特色美丽乡村”不同标准定位,科学编制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

——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坚持在全面推进基础上,优先抓好城市规划区近郊村、镇政府驻地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景观名胜村等条件较好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每年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标准“秦岭美丽乡村”, 有力带动“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创建“全国美丽乡村”。

——保持本色,突出特色。尤其注意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保持田园本色和乡土味道,力戒大拆大建或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注意充分挖掘和打造各村特色,力戒用一张图纸、一个式样、一种格调搞村庄建设,努力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局面。

——注重内在,持续发展。坚持既注重建设基础设施,又注重发展特色产业;既注重改善人居环境,又注重培育文明新风;既注重加快改变面貌,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力戒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力戒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切实增强美丽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重视发挥好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又注意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主动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有序健康发展。

4.总体目标。围绕“环境美、经济强、民风好”建设内容和要求,各县(区)每年至少打造2“秦岭美丽乡村”,全市每年打造15个左右“秦岭美丽乡村”,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以乡村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全国美丽乡村”10个左右、“秦岭美丽乡村”100个左右,其他村总体达到“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形成“普遍提升、明珠镶嵌”的发展局面。

环境美: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

经济强:“一村一品”真正形成,产品加工明显提升,乡村旅游蓬勃发展,一二三产有效融合,经济活力显著增强,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民风好:村民自治依法有序,美德善行蔚然成风,特色文

化传承发展,生活方式文明健康,民生保障公平公正,社会和

谐积极向上。

二、立足环境美,着力打造秀美乡村

环境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要求和魅力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围绕“生态美、设施美、村容美、庭院美”,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建设秀美乡村。

5.强化生态保护。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以及丹江水源地生态建设保护等工程,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为重点,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私挖滥采等行为,对已被破坏的植被要加快整治恢复。大力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农村河道、沟渠、水塘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质安全检测管理,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种养技术,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力度,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突出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镇创建,不断夯实生态保护基础。

6.完善基础设施。坚持城乡一体、多村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人口比例,完善村庄排洪排水设施。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农村居民用电问题。继续建设通村公路,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统筹建设城乡公交客运站,全面加快通村客运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切实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计划、“金农”工程、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工程和农信通工程。加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秦岭美丽乡村”同时要合理设置旅游标识、咨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接待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7.整治村容村貌。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2015年底前完成60%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实现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优先编制“秦岭美丽乡村”与新型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强化规划约束和引领,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村庄建筑布局合理、错落有致。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以“秦岭美丽乡村”创建村、城区景区园区周边村、交通干道沿线村为重点,有序推进房屋整体风格改造,推动形成一批色彩统一、风貌协调的美丽乡村风景带。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配套完善村庄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切实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人口密集村(社区)推行污水集中处理,人口分散村庄鼓励采用低能耗工艺分散处理。加强村、路、渠、宅“四旁”和公共区绿化,加快乡村路灯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乡村绿化亮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公益墓地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

8.推进庭院美化。坚持不懈狠抓“改水、改圈、改厕、改灶”,不断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积极推广沼气工程和太阳能综合利用,系统解决群众炊事、采暖、洗浴、照明等需求,着力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围绕发展度假民宿引导农村提高新建住宅建设水平。结合发展农家乐,积极开展“卫生家庭”创建,组织评选“星级卫生户”,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鼓励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周边种植花果树木、开辟小菜园,努力营造乡村旅游庭院深深、绿树荫荫的农家景象。

三、聚焦经济强,着力打造富裕乡村

经济强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要求和动力所在。必须坚持“依托大西安、建设大商洛、打造大品牌”发展思路,围绕“农业强、加工强、旅游强、主体强”,大力培育和提升现代农村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富裕乡村。

9.做强山地特色农业。围绕建成西安大都市休闲生活基地,以强化农业多功能发展为引领、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为途径、发展“一村一品”为基础、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深度开发以核桃、板栗、香菇、木耳、生猪、土鸡、山羊、蔬菜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农业“八大件”资源,大力推进茶叶、中药材产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着力打造“山地农产在商洛”品牌。强化农业与旅游、休闲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批集展示、观光、体验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农业园区,促进提升农业经营效益与发展水平。强化中药材产业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不断延伸中药材产业链,着力打造“秦岭药谷”。

10.做优农产品加工业。适应消费加快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实现农产品加工由“总量扩张、初级加工”向“技术创新、精深加工”转变,大幅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配套建设农产品物流体系,促进加工企业集群化发展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破解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藏、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度,提升景区旅游商品门店建设经营水平,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11.做精乡村旅游休闲业。以“秦岭美丽乡村”创建为载体,以旅游服务标准化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硬件、提升软件,全面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民俗文化,打造一批有特色、能体验、耐回味的旅游项目和产品,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完善各类旅游要素,重点突出食宿设施建设、乡村美食和民间手工艺品开发,全面打造吃在农家、住在农家、乐在农家、购在农家的乡村旅游升级版。精心设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乡村自驾游营地建设,加大乡村旅游整体营销力度,不断深化“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内涵。

12.壮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实施龙头企业扶优扶强工程,促进特色产业基地和优质农业资源向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集中,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实施合作社提质增效工程,围绕“改造自我、服务三农”要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市县(区)镇(办)三级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合作社实体运作的市场竞争力。实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素质提升工程,加快职业农民培育,推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大力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力争2020年,全市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家、示范农民合作社200家、示范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200家,50%的农户加入新型经营主体,80%的主要农产品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

四、突出民风好,着力打造幸福乡村

民风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活力所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民生好、人文好、风尚好、秩序好”, 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建设幸福乡村。

13.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均衡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条件,大力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方便、价廉、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和保障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公平、足额、及时发放各种惠农支农补助。不断提高“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14.繁荣特色乡土文化。坚持把文化元素渗透到美丽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把对村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基础工作,着力塑造美丽乡村建设灵魂。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结合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文体广场、文化室和文化大院建设。充分挖掘、利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突出村落文化主题,创新文化载体,培育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带头人和民间文艺团体,创造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乡土文化,打造覆盖全市、遍布乡村的文化“小绿洲”,切实提升美丽乡村的文化内涵和发展质量。

15.培育农村文明新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切实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深化“德载商洛山·大美商洛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表彰,精心塑造“最美品牌”,推广“十大感恩”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增强乡村旅游人文核心吸引力。加强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时得到有效的帮助、切实感到社会温暖。

1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加快建立覆盖乡村的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群防群治队伍。发挥村民自治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级组织活力,开展“法制大讲堂”、“送法进村”、“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会用法。全面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系列创建,全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机制

建设美丽乡村,涉及农村工作方方面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7.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整体谋划、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每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观摩内容。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兑现奖励,促进整体建设。明确“市指导、县(区)主导、镇(办)组织、村(社区)实施”的建设责任机制,按照“村(社区)申报、镇(办)推荐、县(区)审核、市把关”的办法,从2015年开始,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确定15个左右的村,作为全市年度创建“秦岭美丽乡村”重点村,按照两年建设周期,集中力量进行打造。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市级部门帮扶、县(区)领导包抓的年度创建“秦岭美丽乡村”重点村制度,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做好表率,相应镇(办)领导要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村(社区)干部要带领群众积极发挥好建设主体作用。

18.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和政权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加大对美丽乡村年度建设重点村的资源倾斜和集聚力度,切实做到“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到哪里,相关项目和资金配套就跟到哪里”,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19.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金融支持、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市县(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开展“双包双促”精准脱贫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陕南移民搬迁与棚户区改造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牵引作用。从全市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新型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各切块500万元,用于支持引导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区)也要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向美丽乡村投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先补、多建多补、不建不补、“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措施引导激励农民加大资金筹集。建立多渠道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服务“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农民企业家、爱心人士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把参与、支持和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成效列为市、县(区)两级“七一”表彰、文明单位创建、巾帼建功活动等评先树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20.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县(区)镇(办)村(社区)分级负责、村(社区)日常管理为主、农民群众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对创建成功、验收通过的美丽乡村,推行县(区)财政补助、村(社区)集体补贴、群众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落实相应人员和职责,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做事”,垃圾污水处理和供水照明等各类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加强镇(办)、村(社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农村建房,保障巩固建设成果。实行已命名美丽乡村定期复查制度,对长效管护机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建设发展水平停滞甚至倒退的村(社区)取消其命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通过复查、持续提升的继续给予适当奖励。

21.强化考核激励机制。2015年开始,将美丽乡村建设

纳入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对创建成“全国美丽乡村”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秦岭美丽乡村”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评选2个美丽乡村年度建设工作先进县,各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区)对成绩优异的镇(办)也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成 “全国美丽乡村” 与“秦岭美丽乡村”的村,优先纳入社区化管理,村两委会工作人员工资按照社区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对荣获“全国美丽乡村” 称号、“秦岭美丽乡村”命名的村党支部书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列入“农村创业模范带头人”,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担任所在镇(办)副职领导职务。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市县(区)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进度迟滞、成效不彰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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