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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的发展
写信时间 2015-04-1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尊敬的农业局领导:  

您好,在外打工几年没有成绩想回到家乡发展,我认真阅读了我们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了解到回龙镇在今后几年将作为中心镇重点开发,我想在家乡创办一个1000亩的中药材种植及种苗销售种植基地,并做了详细的近远期发展规划,愿做回龙镇中药材发展的带头兵,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带动家乡人民共同富裕。我已经联系当地的几个村民共同建立了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手续基本办完,在此我想咨询领导,除了我自己投入一定资金外,政府部门有哪些帮扶政策,有哪些财政补贴?感谢领导百忙之中解答!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4-15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科学技术局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关于尹纪红同志询问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药材种植是农民致富增收的好产业,科技部门对中药材种植基地有以下扶持政策:  

一、可申报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的认定,示范基地的认定,由企业或合作社申请,陕西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经评审通过的示范基地,颁发证书和授牌,才能获得申报科技类项目的资格。(认定条件:一是示范基地内必须具有创新创业实体,完善的基础设施,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与示范能力,中药产业是当地优势产业,环境生态条件应符合国家GAP要求;二是规模要求药用植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00亩,推广面积不低于1万亩;野生资源抚育面积不低于2000亩,推广种植面积不低于2万亩;珍稀濒危药材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三是示范基地以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县级以上科技单位为技术依托。)  

二、符合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科技惠民项目,争取项目扶持资金。  

三、有技术创新成果可申报专利和科技成果。如有疑问,请来电详细咨询:532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