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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
写信时间 2015-09-28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镇安县宏华桥现已成为镇安县城区的一个集贸市场,各种摊点都聚集在此,而且桥头附近的路口各种卖水果店轻卡货车停放在此,交警部门每天上班在宏华桥北端桥口(法院那头)站着,交警不管;城管人员在桥头、桥面站着,他也不管。那么这应该属于谁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款规定,桥梁以及距离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但这些车主为了一己之便,对告示和法律却视而不见。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9-28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交管大队  

回复情况:我大队接到县长信箱批办单后,就信件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回复如下:  

虹化桥位于虹化街菜市场附近,经常有售卖蔬果摊贩将三轮车和货运车辆停放在此,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为此我队城区中队已与执法部门协商,每日安排警力协同市政部门清理整顿虹化桥占道经营问题,确保该路段畅通、有序。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教育驾驶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对不听劝阻将在网上锁定该车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