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小区电梯未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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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5-09-20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请安监部门协助督促小区电梯按时年检,电梯内悬挂的还是2015年5月到期需要年检的,截止目前还未年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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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5-09-20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 回复情况:接到群众在县长信箱中反映“岭南小区电梯未年检”,我局立即安排对该小区物业进行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信件反映情况,我局于2015年9月22日对岭南小区物业处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岭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鑫驿物业现场提供了该小区在用的3部电梯的出厂合格资料、定期检验报告等资料,同时提供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维保合同、维保记录等,检查中发现该小区电梯均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检验标签,我局现场下发了监察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针对信件中提到“电梯2015年5月到期未年检问题”,该公司现场提供的检验报告(附件)显示,该小区3部电梯为2015年5月25日年检,有效期至2016年5月,造成业主产生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该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将检验标签张贴于轿厢内,在我局督促下物业公司现已张贴。 我们将继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域范围内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感谢社会各界对质监工作的帮助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