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关于镇安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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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6-03-23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大人: 非常抱歉在百忙之中打扰你,今天在浏览陕西京佳教育官网和华图教育官网时我发现2016年商洛柞水县公开招聘10名电子商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子商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再在这两个网站翻看去年招聘的通知我发现吴起县、榆林市、西安市、汉中市、南郑县等的地方均有关于公益性和工勤类岗位的招聘通知,我想问下县长大人我们镇安县是否不需要各类性质的公益性类人员?如果需要那又是怎样招聘的呢?有没有在陕西京佳教育网、华图教育网、中公教育网等大型考试网或者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不得不说我县在大学生就业方面给予了相当大的关注和政策倾斜,但是如果能够让所有公益性质的招聘和工勤类招聘通过在大型考试网站发布公告,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招考的话,我们的大镇安会越来越和谐!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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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6-03-23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县长信箱编号ZA160323A620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依据《商洛市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商财办社〔2012〕31号)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人社〔2014〕119号),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在城市市政保洁、公共服务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等领域,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岗位。 我县公益性岗位实行“指标管理、进入退出机制”,市人社局下达的指标已分配到用人单位,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人社〔2014〕119号),《关于明确我县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和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镇人社〔2015〕96号)。 公益性岗位用工主体是用人单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自主招聘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用人单位依法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从业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县人社局申报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手续,按照用人单位先发后补的办法给予补贴,将补贴补到用人单位。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感谢你关注镇安县的就业工作,同时请你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商洛市人社局考试信息网,镇安县就业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发布的用人招工信息。如有其它政策不清敬请电话咨询0914-5333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