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老宅子年久失修,实在住不下去了,现要申请盖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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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6-08-01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城建、国土、规划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县河岭南路靠近河堤的居民,我家老宅就在老水泥厂的公路地下,屋子紧挨着河堤,因房子建造时间很长,下大雨后老屋子一楼有漏水,实在住不成且房子十分潮湿。现要申请盖高层,请问能否盖高层,最多盖多少层,一直听说 靠近河堤有条公路,都听说了十几年了 。一点动静都没有 ,请问县政府有没有规划何时动工,不能因为这条规划,导致我们整个靠近河堤的居民都无房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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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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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6-08-01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住建局 回复情况:吴强反映办理建房及道路规划的相关问题,接到来件办理单,我局高度重视,确定专门领导具体负责。对该户反映问题我们对照《镇安县总体规划》做如下说明:从镇安县中医院至县河黑泥沟段,沿着镇安河堤规划了一条8米宽的河堤路,这条道路是2008年总规修编时规划的道路,规划实施是个漫长的逐步实施的过程。关于私人建房的层数、外观式样按照《镇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安县城风貌规划》确定,最多不超过6层半。按照《镇安县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暂行办法》(镇政发﹝2012﹞41号)第六条规定,城镇规划区私人建房申请要通过镇安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后,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