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中心广场舞厅,扰民,没有营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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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6-12-06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中心广场开的舞厅没有任何营业手续,没有消防安全设施,每天跳舞的人很多,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影响本楼居民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理一下。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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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6-12-07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公安局 回复情况:现将《县长信箱发件人吴明件标题为“中心广场舞厅,扰民,没有营业许可”的来信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县电子政务中心交办函后,我局立即安排城关派出所民警于2016年12月13日晚对位于镇安县迎宾路84号中心广场二楼的柯勇传媒中心舞厅进行检查。经检查,柯勇传媒中心舞厅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61252620150302)舞厅面积200平方米左右。配有灭火器4个,有消防通道。针对舞厅噪音影响本楼居民休息,我局责令柯勇传媒中心法人柯勇在营业期间放低音箱音量,每天营业时间在20:00-21:30之间,不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若在非营业时间继续营业,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人:城关派出所 柯于锋 电话:532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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