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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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7-02-22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6年12月31号到镇安县电子商务运营中心212室,伊品秦山电子商务公司上班,1月19号放假,期间老板袁方以公司忙为理由不让休假,后来本人因家里有事不能在2月4号报到上班,所以在2月1号提出离职,2月15是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本人在2月18号向老板提出发工资的事情,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发工资,请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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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7-02-23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人社局 回复情况:关于朱祎在县长信箱中反映“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求助”的批办信件已经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镇安县伊品秦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发现镇安县伊品秦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确实存在拖欠离职员工朱祎工资的事实。执法人员当场给镇安县伊品秦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书。经过监察大队的多方努力,镇安县伊品秦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将拖欠朱祎的749.7元工资发放到了朱祎本人手中,此事已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