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 农村低保的符合条件是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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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19-03-10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长:打扰了。为了不多耽误你的时间,我就开门见山了。农村低保,顾名思义就是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那么在广大的农村谁符合这个标准呢!这一政策的标准又怎么去衡量呢?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党的政策毋庸置疑,是切身体会为老百姓着想的。可千万别辜负了党 |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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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19-03-22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承办单位:民政局 回复情况:你好!来信收悉。感谢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关心!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3〕31号)对“保障对象认定条件”有明确的规定。《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在本网站有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zazf.gov.cn/gk/bmgk05/81839.htm此处不再赘述。 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镇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联系电话:0914—5333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