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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修路村民该掏钱吗
写信时间 2019-06-15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内容 米粮镇莲池村村委会,于三四年前以修路为由,强制向四组村民收取费用,从塔坪(莲池小学附近)到老坟沟近20户,每户收1500元,并承诺当年硬化路面,至今未兑现承诺,询问缘由,要求退款,当时的负责人一概回避,每逢雨雪天气,道路泥泞难行,村民苦不堪言,请问修路向村民收钱是否违规?这些钱又去了哪里?都是村民的血汗钱,万望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9-06-17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米粮镇

回复情况:县长信箱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老坟沟路(1.9公里砂石路)是2015年列入群众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求,群众集资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四组老坟沟片群众对通组路拓宽改造积极性高,2015612日在老坟沟刘昌记家召开群众会。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到会群众全部同意集资每户1500元,并选出了群众代表三人监督修路事宜,分别是刘德春、刘昌林、李代章,由刘德春负责管理群众集资款,共筹集资金23000元,老坟沟路于2015年底拓宽改造完成。

关于村委会承诺当年硬化路面的问题说明:当时老坟沟路是拓宽改造路面,为以后道路硬化打好基础。村委会并未对群众表态当年硬化路面,只是把老坟沟路面列入莲池村长远规划硬化路段之中,积极向上级争取立项,尽可能当年立项硬化。

关于退款问题的说明:收集的23000元使用情况,莲池村组织召开群众会,要求刘德春向群众公布账务,对资金使用情况做详细说明;同时,让群众决定余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