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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0:27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卫生健康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2-000253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25 文  号 镇防肺办函〔2022〕79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工作专班:

目前全国疫情处于高位平台阶段,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3月23日凌晨,西安市在西安北站对1名上海返陕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客开展出站核酸采样检测,检出混管阳性,并迅速复核锁定管控了阳性感染者,减少了患者在社会面活动时间,为快速处置疫情争取了主动权。为从严防范疫情输入,按照商洛市《关于做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就外来人员排查管控有关措施调整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压实县界各出入口疫情检查点工作专班防控责任,务必做到专班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单位、镇办负责同志带班,科级干部一线驻点制度。“两站一口”由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卫健、交管等部门配合;各镇办县境公路交通卡点由各镇办牵头具体负责,派出所、卫生院、交警中队配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各项卡口工作制度要求及举措。

二、严把返镇关口。对所有外省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镇返镇人员严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卡码联查”、测温等措施。同时,由卫健局牵头,各镇办及驻点医疗机构负责,立即在“两站一口”卡点及12个入镇省市界检查点设立核酸采样点(名单附后)启动采样工作,对有本土疫情省份来镇返镇人员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镇返镇人员进行1次免费核酸采样后放行,在其抵达后第3天由所在地镇办、单位再开展1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严格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在口岸集中隔离期满来镇返镇人员“点对点”闭环接回,继续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接收严格做到全隔离、全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镇返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隔日一次核酸检测;对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镇返镇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密接者务必在8小时内追踪管控到位,次密接者在24小时内追踪管控到位,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区域协查数据特别是时空伴随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完成核查并管控到位;对省上推送的国内风险地区来返陕数据要逐条核实,并在48小时内落实相应措施。

四、严格社区排查。外来人口排查专班要利用“外来人员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所有来镇返镇人员信息。由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村(社区)、单位人员排查,纳入基层网络化管理,逐人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反馈管控结果。

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夯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由经贸局、公安局、交通局、文旅局、市监局、电子商务和对外经济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餐馆饭店、宾馆酒店、电影院、文化馆、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洗浴场所、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卡码联查”、测温等措施,要持续开展“五大活动”,构建“四个常态”,强化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全县疫情防控交通检查卡点名单

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全县疫情防控交通检查卡点名单

一、“两站一口”交通卡点

1.高速公路王家坪出入口(设核酸采样点,由县医院负责采样);

2.高速公路塔云山出入口(设核酸采样点,由青铜关卫生院负责采样)

3.火车站(设核酸采样点,由县妇保院负责采样);

4.商运司镇安分公司汽车站(设核酸采样点,由永乐街办卫生院负责采样);

5.久安公司汽车站(设核酸采样点,由县中医医院负责采样)。

二、各镇办县境公路交通卡点

1.211国道回龙镇古道岭与柞水县交界处;

2.211国道青铜关镇界碑石与旬阳市小河镇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青铜关卫生院负责采样);

3.345国道木王镇栗扎坪与宁陕县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木王卫生院负责采样);

4.冷安路米粮镇树坪与山阳县杨地镇交界处;

5.铁湖路茅坪回族镇与湖北关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茅坪卫生院负责采样);

6.午凤路永乐街道办花甲与柞水县凤凰镇交界处;

7.户表路米粮镇界河与山阳县交界处;

8.熨洛路茅坪回族镇五福村与旬阳市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茅坪卫生院负责采样);

9.小云路云盖寺镇小木岭与柞水县交界处;

10.大凤路大坪镇龙湾与柞水县凤凰镇交界处;

11.红仁路达仁镇与旬阳市仁河口镇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达仁卫生院负责采样);

12.达东路达仁镇象园村与安康市汉滨区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达仁卫生院负责采样);

13.米西路米粮镇江西与湖北省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西沟卫生院负责采样);

14.川黄路月河镇川河与宁陕县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东川卫生院负责采样);

15.黄月路月河镇月河菩萨殿与宁陕县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月河卫生院负责采样);

16.黄高路月河镇黄土岭高川河与宁陕县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东川卫生院负责采样);

17.月河镇八盘与柞水县两河交界处;

18.木王镇桂林古山屯与宁陕县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杨泗卫生院负责采样);

19.铁厂镇铁铜村与柞水县交界处;

20.柴东路柴坪镇金厂村与旬阳市仁河口镇交界处(设核酸采样点,由柴坪卫生院负责采样);

21.米粮镇月明村西坡岭与山阳县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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