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方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青铜关镇兴隆村一组个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陕(2016)镇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429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方忠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