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31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各商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商务等三部门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商务发〔202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征集2025年县城商业建设行动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陕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城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陕商发〔2021〕32号)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镇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
(二)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
(三)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及商贸流通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要求
1、在镇安县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2、申报项目的市场主体须为限上商贸企业。
3、申报项目已建成营业,且经营时间不低于1年,并具有一定营业额。
4、项目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
5、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纳入违法失信名单。
6、相同项目获得中、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四、联系方式
(一)地址:镇安县永安路39号
(二)单位名称:镇安县科技和经济贸易局三楼商贸流通股
(三)联系人:0914-5339876 15809142356(王涛)
镇安县科技和经济贸易局
2025年2月20日
镇安县科技和经济贸易局 关于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