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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19 16:32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徐荣磊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879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19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权利人陈维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水峡村三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5485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维喜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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