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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7:06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 徐荣磊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957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0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编号:2025-9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         0914-533961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庆和

住宅(国有出让土地)

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黄会华(儿子)

2

黄庆和

住宅(国有出让土地)

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黄会华(儿子)

3

邱龙金

房屋、土地

镇安县青铜关镇铜关村二组

镇集建(97)字第04

杨孝芳(配偶)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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