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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镇安月嫂”项目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6 11:32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镇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960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2025年“镇安月嫂”项目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镇安月嫂”项目培育实施方案

 

依据《镇安县“镇安月嫂”产业培育方案》(镇政办发〔2021〕6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镇安月嫂”品牌,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培育健全“镇安月嫂”技能培训、品牌升级、劳务输出、权益保障等全产业链的发展,带动镇安高端劳务产业发展,确保2025年“镇安月嫂”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紧盯高端月嫂市场需求,以促进城乡妇女就业,提高家庭收入为目的,以劳务品牌建设与推广为抓手,以扩大劳务输出为途径,以优化产业环境为支撑,全方位打造集技能培训、资格认证、劳务派遣、品牌建设、服务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镇安月嫂”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根据月嫂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培训“镇安月嫂”200人,其中初级班50人、中级班150人。

三、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根据苏陕协作项目年度建设计划,“镇安月嫂”2025年度培训和产业培育分三个阶段:1.项目申报与培训招标阶段(2025年3月20日-7月20日);2.镇安月嫂”培训阶段(2025年7月21日-11月30日,完成200人培训任务);3.考核总结与项目验收阶段(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镇安月嫂”品牌培育保护,做好“镇安月嫂”品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镇安月嫂”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对镇安月嫂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1.健全服务平台。完善“镇安月嫂”驻西安服务工作站的服务职能和制度,进一步为月嫂就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升级劳务品牌。加强“镇安月嫂”品牌引领单位培育,优秀“镇安月嫂”评选,多种渠道宣传品牌技能培训政策,扩大品牌培训规模,促进人员定向就业。

3.优化平台服务。进一步优化“镇安月嫂”服务平台,实现月嫂就业远程面试、网上下单、星级推送、远程签约、在线支付、信息反馈等功能,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镇安月嫂”产业健康发展。

4.申报劳务品牌。按照市级劳务品牌条件和程序,申报市级劳务品牌认定,提升劳务品牌规范化管理水平,拓展劳务品牌价值外延,增强带动就业创业倍增效应。

5.注册区域品牌。申报注册“镇安月嫂”国家级特色劳务品牌工作。

6.完善服务保障。从法律咨询、身心保护及奖励激励等方面入手,按照“维权益、保基本、增荣誉”的要求,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镇安月嫂”从业人员就业及权益服务保障体系。

四、项目概算投入

2025年“镇安月嫂”年度总投资约为140万元,补贴标准依据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商财办社2021〕164号)有关精神和苏陕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镇安月嫂产业培育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六款项目制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技能培训基本投资

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投资90万元,其中:初级班50人,每人每期3000元,计15万元;中级班150人,每人每期5000元,计75万元。

(二)就业补贴投资

培训就业补贴依据就业成功率分层次执行:培训后就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培训后就业成功率在50%(含)至65%的,按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即90万元(基本补贴);培训后就业成功率在65%(含)至80%的,按补贴标准的125%给予补贴即112.5万元(90万元培训基本补贴+20.25万元就业补贴);培训后就业成功率在80%(含)以上的,按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即135万元(90万元培训基本补贴+45万元就业补贴)。

(三)技能认定投资

技能等级认定及证件费投资200人*250元/人,即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镇安月嫂”项目推进要求,通过建立招生机制、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认证评级程序、疏通就业渠道、规范资金使用等措施,保障2025年镇安月嫂培训取得实效。

(一)建立招生机制。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镇(街道)和中标单位为“镇安月嫂”招生责任主体。各镇(街道)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每村至少1名妇女参加“镇安月嫂”培训,让广大城乡妇女转变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二是划定招生对象。将商洛市户籍防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或嫁入商洛的妇女。三是明确招生标准。要求年龄在18至48周岁之间,具有培训就业意愿及就业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传染病史;无犯罪或失信记录,家中无拖累或能妥善安置,培训后能立即就业;签订就业协议,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四是完善招生补贴。实行“三包两免”(包吃、包住、包就业,免学费、免教材费)的培训制度,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入月嫂行业。

(二)优化课程设置。积极主动对接省内外有实力的家政月嫂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家政专业的高校,引进成熟、先进的培养模式以及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并参与编制《镇安月嫂产业培训课程大纲》,在母婴护理专业技能培训外拓展营养配餐、家居保洁、保健按摩、待客礼仪、职业道德等教学内容。依据学员培训前基础水平测评结果和参训人员年龄结构,设置“中、初”两类培训课程。中级班:培训35天,课程模式“育婴员+家政服务(母婴护理)+营养配餐”;初级班:培训20天,课程模式“育婴员+家政服务(母婴护理)”。在确保专业知识、模型实操培训的基础上,增设职业素养、心理学、养老护理、收纳整理、家居保洁等课程。

(三)完善评级认证。以家庭(基本情况)、品行(违法犯罪记录)、技能(证书)、健康(体检报告)、从业评价(从业经历)五方面为依据,建立培训人员数据库,确保实现“一人一档”。培训完成后,核发培训结业证书。在国家认可的母婴护理相关专业标准的基础上,参照行业标准为月嫂评星,完善档案,上传至镇安月嫂门户网站管理系统。

(四)疏通就业渠道。建立完善的劳务派遣机制,依托有实力、有资质劳务派遣公司具有的专业的高端客户对接能力、优质的市场资源渠道,将培训学员派送至高收入、高知识分子家庭、高端月子会所,保证其充分就业、高薪就业。对接劳务派遣平台。紧抓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发展和苏陕协作机遇,以西安和南京市场为先导,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凭借自身优势,挖掘更好的岗位资源,负责月嫂就业安置。完善劳务派遣机制。实行培训就业签约制,在报名培训前签订接受深度合作的就业指导意向协议,培训结束后,拿到结业证书和资格认定证书的月嫂,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续约或者选择自主就、创业。

(五)优化后期服务。从信用记录服务质量、专业技能等方面,“镇安月嫂”进行全方位评价,让全社会了解“镇安月嫂”,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培训学员的后期跟踪服务和依法维权提高就业率不断提升“镇安月嫂”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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