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1345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权利人刘初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茅坪回族镇五星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1)第323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初永
权利人陈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庙沟镇(原庙沟乡)中坪村一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4810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立
权利人徐镇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菩萨殿村八组(原月河乡菩萨殿村三组)林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镇林证字(2012)第4641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镇平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