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3-000357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遗失编号:2023第7号
权利人陈显柱,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宏华街安居楼1号楼5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镇房权证(2007)字第00004307-3592号。
权利人余启华,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金花村(原新衣村)八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65360号。
权利人雷万会,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欢迎村二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54542号。
权利人马道存,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茅坪回族镇五星村六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32763号。
权利人李厚继,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庙沟镇东沟村六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48289号。
权利人敖正新,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铁厂镇新联村三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16573号。
权利人马东彦,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欢迎村三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54565号。
权利人黄盛江,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云盖寺镇金坪村二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32264号。
权利人李安元,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铁厂镇西沟口村一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1)第043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