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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 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0 来源:镇安县人民政府 编辑: 统战部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0339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5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要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

1.县级履行资金保障责任情况。按照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的要求,我县预算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财政衔接资金分解下达进度情况。2023年中省共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两批次共834万元,已全部及时分解安排到位。其中第一批资金684万元,我县于2023年2月20日以镇巩衔组办发〔2023〕9号文件安排到位;第二批资金150万元,我县于2023年6月29日以镇巩街组办发〔2023〕45号文件安排到位。按照项目支出要求,我部在上级资金安排后迅速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镇、部门。其中,茅坪回族镇262万元、西口回族镇342万、米粮镇160万元,用于3个镇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交通局70万元,整合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北阳山陕南小黄牛散养牧场产业路项目。

二、项目管理

1.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按照《镇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后公示、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实地调研、会议确定后公示、上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局)研究审定、公示、入库。2022年11月中旬前,我县2023年度实施的9个衔接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全部纳入镇安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资金使用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衔接资金绩效填报工作,时刻关注动态监控系统预警问题,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和疑点信息。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对所有项目资金制定绩效目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了县级、部门、镇(办)、村(社)四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台账,搭建了“镇安县扶贫资金监管平台”,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台账内容,精准反映资金安排、项目审批、政策落实等情况,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建立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账制或镇办报账制管理。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报账,严格报账资料审核。五是录入国办系统,每实施一个项目,我县都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实施内容与绩效目标相一致。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一是下发文件。中、省资金下达后,我县下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关于划转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二是网站公示。在镇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县委统战部对资金项目安排以项目安排意见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政务公开。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镇、村、项目实施单位利用政务、村务公开栏、项目公示牌等将项目安排、实施等情况及时、客观、公开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四是广泛监督。在项目村,由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由村委会负责将项目计划、扶持对象、扶持标准、扶持金额,组织实施方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效益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村务公开栏和项目建设公示牌进行全程公告公示,让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公告公示,提高了群众对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知晓率,强化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4.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为了使项目选得准、落得实、效益好,市、县委统战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在项目确定前、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后多次到项目镇、村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我县先后下发《镇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过渡期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镇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是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联合财政、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15个镇办分管衔接资金的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资金报账人员及县级部门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人员和资金报账人员开展了多轮次财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业务培训,重点培训预算执行、报账主体、使用范围、公告公示、报账程序、报账资料、资金管理台账、绩效管理等方面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利用财政所就近管理的优势,指导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切实规范账务处理,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问题举报台账,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了问题反映渠道, 2023年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咨询问题22件,无衔接资金问题。

5.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坚持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印发《镇安县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基层对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排查摸底和确权移交工作,不断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建立扶贫资产管护台账,收益分配台账,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由“摸底确权”向“管好用好”转变,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截至目前,2023年我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产确权项目规模834万元,移交确权项目9个。

三、使用成效

6.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及系统数据“提取反馈”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五通报点评西口、茅坪、米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等,强化实时监测分析,让三个镇办积极开展纵向和横向对比,倒逼工作进展慢的镇办自加压力,不断总结推进工作。同时,组织县级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项目实地督导检查,针对项目实施进度慢、支出进度慢的情况下发通报和提醒函,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高效。截至6月底,全县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7.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不断加强资金支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不趴窝”“不挪窝”,安全有序有效。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一季度资金支出进度为0%;二季度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出进度为57%;三季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出进度为97%;四季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出率达100%,位列行业主管部门前茅。无1至2年及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

8.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我县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米粮镇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幅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方便和实惠,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感整体提升,产业发展增强、群众持续增收、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县民族地区巩固提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在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按照涉农整合方案项目组织实施,对确需变更的,要求县区按程序变更报备。在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联农带农机制,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效益,每个项目都能产生联农带农效果。

9.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情况。2023年,中省累计下达我县财政衔接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3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632万元,占比为64%。其中中央衔接资金63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429万元,占比为67%;省级资金2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03万元,占比为51%。2022年中省共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两批次共638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365万元,占比为57%。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28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305万元,占比为58%;省级资金11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60万元,占比为55%。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比2022年高出7个百分点。

四、其他任务

10.培训情况。为解决各单位、各镇办想干不会干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对15个镇办分管衔接资金的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资金报账人员及县级部门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人员和资金报账人员开展了多轮次财政衔接资金业务培训,重点培训预算执行、报账主体、使用范围、公告公示、报账程序、报账资料、资金管理台账、绩效管理等方面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财政所就近管理的优势,指导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切实规范账务处理,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培训4次,培训人次达到450人次。

11.机制创新。(1)涉农项目资产“易权到村”“3335”管理模式创新实践。镇安县创新方式方法,紧盯“三个环节”,解决“管什么”的问题,聚焦“三有目标”,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创新“三种途径”,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做到“五个明确”,解决“咋持续”的问题。探索形成了涉农项目资产“易权到村”“3335”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咋持续”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机制运行后,厘清了资产权属,夯实了管护责任,盘活了农村资产资源,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提高了乡村管理现代化水平。该做法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肯定,并收录于第四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2)“352”机制推动涉农整合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提高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绩效,从项目谋划、入库、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推行“352”工作机制,即夯实三级责任,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落实五项措施,解决监管不严的问题,实行两项制度,解决落实不力的问题。对影响衔接资金使用的各要素、各环节全面开展评估、审查、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实现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镇安落实“352”机制推动涉农整合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在陕西网易新闻和西北在线发表报道。

(3)“三条线”堵住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漏洞。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镇安县通过牵好资金流向、资产核查、群众举报“三条线”,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确保集体经济合同要素全、产权清,用得好、长受益,实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多方受益。通过“三条线”工作法,对全县签订的每一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都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了类别,确保每笔资产底子清、资产不流失。这一案例在《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简报》第23期刊登。

(4)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池春水”。近年来,镇安县以“三变”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重点村扶持、示范村培育、清零消薄“三大行动”,制定出台《镇安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五条措施》。突出“三个规范” ,建强组织优管理;创新“八种模式” ,拓展路径促增收;采取“三项措施” ,健全机制强保障,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全面完成“空壳村”清零任务,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该实践和启示获得了市委书记赵璟的肯定,在《商洛调研》第18期进行了刊登。

(5)全面落实绩效考评 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镇安县财政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用三项举措,即聚焦重点扩面评价,统筹部署强力推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增强,切实提升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质效,持续推进财政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绩效考评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在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发表报到。

中共镇安县委统战部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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