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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2023年上半年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2023-08-03 08:40 来源:生态环境局 编辑: 生态环境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3-00050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03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一、环境空气质量

镇安县空气质量采用空气自动站仪器连续24小时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CO、O3。上半年共监测181天,城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165天(其中一级天52天),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要求。具体监测情况如下表:

名称

优良天数

优良天数

优良天数占总天数百分比

PM10

均值μg/m3

PM2.5

均值μg/m3

SO2

均值μg/m3

NO2

均值μg/m3

CO第95百分位浓度mg/m3

O3第95百分位浓度μg/m3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一级

二级

2022上半年监测数据

170

48

122

93.9

61

28

8

21

1.2

113

3.33

2023上半年监测数据

165

52

113

91.2

67

31

9

23

1.3

113

3.61

同期

相比

减少5天

增加

4天

减少9天

减少2.7%

上升9.8%

上升10.7%

上升12.5%

上升9.5%

上升8.3%

持平

上升8.4%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3年上半年,对县域三条河流(旬河、唐家河、青铜关前湾)三个监控断面进行了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断面水质24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

我县城区饮用水源地(取样点为云镇水库坝前20米附近),每季度监测一次。2023上半年,监测62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质量

2023上半年对功能区噪声、环境城市区域噪声、城区道路声环境噪声开展监测。经监测,功能区噪声、环境城市区域噪声、城区道路声环境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2类、3类、4a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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