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48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张永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为回龙镇和坪村柿树湾建跨河桥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相关政策,项目计划省市控制严格,各县指标有限。回龙镇和坪村安置点桥梁暂未纳入“十四五”危桥改造项目库。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省市对接,争取项目和资金,及早实现人民群众深切期盼。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敬请谅解,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镇安公共交通事业管理及规范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镇安的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
镇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