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526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张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几点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年轻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多。据民政部门摸排统计,我县目前共有留守儿童583人。关心关爱农村留儿童的生活,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民政部门责无旁贷,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您提出的建议,符合我县目前的实际,我们将积极采纳,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落实。就目前而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了《镇安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从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出台了相关保障措施。特别是在留守儿童保护关爱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划。二是加强机构建设。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省市资金50.47万元,以社区(村)基础设施为依托,先后已经建成了14个村(社区)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三是定期开展活动。积极联系社会组织,利用周末、寒暑假等时机,分片区、分时段开展关爱活动。累计为260余名留守儿童开展活动15场次,发放慰问物资1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争取更多资金建设儿童之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让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关爱留守儿童生活,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力争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实做细作出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镇安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