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4-001590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马云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是乡村振兴重要保障之一,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但在我县现实农村中,集体经济大多数都是“空架子”,经济效率低下,达不到集体经济要求。”等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吸收。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要求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全县村级债务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发展责任,创新发展路径,建强发展队伍,激活发展动能,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推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截止2023年底,全县156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2749.51万元,村平均收入17.63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10万元(含)的村46个,占29.48%;经营性收入10~30万元(含)的村94个,占60.26%;经营性收入30~50万元(含)的村7个,占4.49%;经营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村9个,占5.77%。
为了解决集体经济“空架子”,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县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全县累计投入2.7亿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其中投入1.9亿元建成96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490万元和苏陕协作资金1402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产业,村集体实现多元化增收渠道。二是按照党建引领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实行“党建领航+集体经济”,“三变改革+集体经济”模式,每个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引领,支委领办,党员示范”发展集体经济活动,每村至少有一项集体产业,通过自主经实现产业增收。三是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印发了《镇安县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工作补短十条措施》(镇农领组办发〔2023〕21号),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全面消除薄弱村。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健全“一肩挑”后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形成部门指导、镇(街)落实、村“两委”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形成县、镇(办)、村三级“培强”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挖潜增收,激活“壮大”内生动力,全方位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尽最大努力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落地落实,严格管理,强化督导,激发广大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形成村村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实现集体与个人共赢。希望您继续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刘德权,电话:18992478555)
81-县人大建议答复3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