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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 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06 10:14 来源:农业农村局 编辑: 农业农村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59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马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处理好集体利益的代表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者关系;注重村干部的选拔提干工作,及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建立增压赋责机制;建立财政扶持与考核机制相结合‘以奖代补’举措;建立统一详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办法)。”等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吸收。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的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要求抓好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全县村级债务及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发展责任,创新发展路径,建强发展队伍,激活发展动能,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政策、资金、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出经济总量不断增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发展推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截止2023年底,全县156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总额2749.51万元,村平均收入17.63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10万元(含)的村46个,占29.48%;经营性收入10~30万元(含)的村94个,占60.26%;经营性收入30~50万元(含)的村7个,占4.49%;经营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村9个,占5.77%。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与村干部在人事上重叠政府事务以及村内事务繁多,导致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精力动力与激励普遍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做到四个“一肩挑”,即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这四个“一肩挑”,从而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减少决策成本、行政成本、运营成本。通过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特定人事安排,促进村级组织权威的重塑,实现权力结构一体化运作,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二是建立人才吸纳机制。凝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具有带头致富本领的返乡人才“回引”到村干部队伍当中,并发挥村两委“头雁效应”,主动加强本乡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的联络沟通,广泛宣传返乡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带动致富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返乡置业创业,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基础。三是我县印发了《镇安县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镇办字〔2020〕5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奖惩标准、奖励对象范围。可实施奖励的村为村集体经济当年净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村。可进行奖励的个人为现任村干部和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组干部以及党员群众。奖励资金来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自主生产、经营、投资等当年产生的新增收入部分;当年村集体通过村集体或个人招商引资实施项目经获得的收益部分。奖励比例标准为:在一个会计核算年度内(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奖励资金在3-5万元(含5万)的,可列支10%用于奖励;可奖励资金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可列支15%用于奖励;可奖励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可列支20%用于奖励。每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所得奖励不得超过奖励资金总额的30%。对于招商引资形成的奖励资金,实行单项特别嘉奖,当年可以上浮至该项奖励资金的40%,以后每年奖励比例稳定在10-20%之间。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上专业程度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市场的问题。一是加大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机遇意识和进取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培养机制,建立科学、公开的选拔机制,合理、完善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于那些有丰富成功经验的种养大户、有先进科学技术及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以及优秀的民营企业家,要不拘一格录用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队伍中来,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县所有村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乡村振兴CEO轮训,先后聘请县级各行业专家开展培训会6场次,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知识、党建引领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现场观摩会、围绕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学习讨论交流等方面内容培训村集体经济负责人600余人次。通过组织培训、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学习,解决发展观念落后、经营管理专业程度不足的问题。三是强化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国企合力团”“百企帮百村”和驻村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等帮扶力量,利用产业、资金、人才优势,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县级帮扶单位为结对村每年落实帮扶资金,提高帮扶标准,通过发展产业项目,促进结对村经营性收入稳步提高,增加村集体收入。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提档升级。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消除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工作的组织保障;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县发改局负责苏陕协作、对口帮扶、飞地抱团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指导和立项;县财政局负责筹集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扶持资金,加强财政经费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落实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县金融办负责制定、落实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金融政策,形成完善的帮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关于农村集体成员的集体观念淡化,导致村级集体经济在发展时往往遭遇思想上的阻力,增加了运行成本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强化发展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紧紧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把解放思想、创新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强坚实的政策理论功底,拓宽个人知识领域,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快节奏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力争使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纰漏,达到完美。三是全面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意识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组织培训,加强工作交流学习,解决集体成员集体观念淡化落后的问题。

关于当前的财政政策、土地流转与土地股份合作的相关政策与法律制度还不完备,阻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的问题。一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利用集体经济奖补资金、衔接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予以扶持,统筹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配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发放劳务报酬,增加村经济集体收入。二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将土地流转工作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相结合,与乡村振兴建设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推进土地流转,增加村经济集体收入。三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在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土地所有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稳定土地承包权。借助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流转交易体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阳光透明流转交易。完善土地流转台账,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健全台账,明细流转土地属性,做到农村土地应统尽统,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提升土地产出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四是切实完善财政扶持、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面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地社会氛围,通过完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自我可持续发展。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抓手,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尽最大努力争取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落实落地。集聚资源要素,创新模式路径,逐步建立组织运行规范化、资产监管信息化、经营管理市场化、收益分配份额化、产权流转顺畅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和盈利能力。严格管理,强化督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形成村村想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希望您继续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刘德权,电话:18992478555)

82-县人大第40号建议回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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