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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06 11:47 来源:自然资源局 编辑: 自然资源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652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贺国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土地问题的提案》(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0年启动编制,2022930日“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审批,2023125日《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专题会议审议,202312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带领工作专班多次深入县直部门、镇(街道)及村组开展调研座谈,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跟《镇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镇安县“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等规划进行衔接,将交通建设项目纳入《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保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交通项目顺利建设。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文件精神,中省重点交通项目可以压占永久基本农田,但需要报国务院进行批准。农村道路不改变农用地性质,不用办理用地审批,但不能压占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用、审批须报国务院批准,县自然资源局无权进行调整。自然资源部不定时会给一些特殊的政策,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调整补划,但时间政策内容不确定,比如在三区三线划定、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中,对交通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补划。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自然资源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镇安县自然资源管理和交通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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