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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5号 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06 17:0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住建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252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06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陈源松及各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们非常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并对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们深知,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落实提案中的各项建议,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物业公司的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加强业主自治等。

2021年4月开展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结合我县各物业公司及小区存在的问题实际情况,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知晓有关法规条例,增强依法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意识。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局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对于缺乏培训、学习能力的物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免费的专项培训技能提升活动。以“拉帮带”的方式促使这些物业企业走向规范经营,实现“管家式”服务。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是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把关,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着力解决收费难、乱收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结合我县主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地方性的、可明确操作的物业服务标准,对于一再整改始终未能达标的物业企业,实行红牌请出制度。

四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区活动,定期举行业主委员会座谈会,听取业主的意见,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及时改进工作,增进共识,对现已存在的小区违建严管、真查、实纠,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此外,我们也加强了业主自治。我们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加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同时,鼓励业主参与社区管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当然,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部分小区存在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也将积极倾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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