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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10 16:58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卢浩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5-000421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10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刘国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非常认可您提出采取“宣传培训”专项整治”、“健全机制”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我局将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印发《关于开展镇安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召开推进会议和专题会2次。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料来源是否正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工过程及留样是否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查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为主线,加大对学校食品原材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在前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监督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震慑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联合教育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对从业人员、教师、学生开展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与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提高广大学生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我们对您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也期待您的进一步关注和意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校园食品安全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0

(联系人:邢显章,电话:0914-5322327)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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