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a779940273-2025-000433 | 发布机构 | 镇安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郭秀玲、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小饭桌”规范化监管的提案》(第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镇安县“小饭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管理建议,我局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是把好登记备案关口,当好“守门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对全县47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和审核备案,对无证照经营机构一律取缔。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当好“服务员”。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对如何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舆论引导等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集体约谈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督促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把住采购验收关、食材储存关、加工制作关等关口,切实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发挥文明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引导员”。结合“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典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联合教体局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明餐桌示范单位”“餐饮文明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制作张贴“餐桌文明”“光盘行动”等内容的海报、宣传标语;积极倡导在校中小学生树立绿色文明消费理念,让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当好“检查员”。紧盯开学季、中高考、夏秋季疾病流行等重点时段,与教体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托管机构、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原料采购验收、食材贮存、从业人员健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等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实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有效遏制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是抓好行风政风建设,当好“风纪员”。大力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工作要求。将“小饭桌”备案情况和经营状况列为今年重点督办工作,围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日常监管和工作作风情况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广泛征集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
最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确保“小饭桌”规范化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邢显章,电话:0914-532232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